毒品犯罪进校园令人忧
2012-07-18 15:53:00  来源:《时事》初中版2011-2012学年06期
 

    【案例】 今年2月,广东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毒案做出判决,判处陈某等3名被告管制一年零六个月。这3名犯罪人员是在校中学生。他们在校园内采用手机、QQ等方式联系毒品卖家、买家,进行贩毒活动。

  【点评】近年来,毒品开始入侵校园。学生不论吸毒还是贩毒,后果都非常严重。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均属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死刑。未成年人贩毒,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就要承担贩卖毒品罪刑责。因此,未成年人要对毒品保持高度警惕,平时不要为陌生人传带可疑的东西,以防因为无知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另外,还要谨慎使用QQ和手机,决不能将其作为违法犯罪的工具。

责任编辑:王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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