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打着招生幌子招工
2012-07-18 16:01:00  来源:《时事》初中版2011-2012学年05期
 

  【案例】 20119月,某非法团伙到安徽阜阳,打着招生的幌子非法招工,欺骗说入学的学生毕业后能拿到大专文凭。初中毕业生小辉的父母轻信了宣传,给小辉报了名,并交了1500元学费。没想到,小辉并没有去宣传中的学校,而是被非法拘押到江苏常熟一家工厂当起了童工。非法团伙对他说,先在这里实习,然后才去学校。他们还给小辉办了假身份证,年龄被篡改成21岁。11月底,小辉的父母感到情况不对,来到常熟,才发现是个骗局,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点评】近年来,一些非法团伙和一些职业学校以勤工俭学、半工半读等名义变相介绍童工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法律。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要求,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属于童工。如果企业非法使用童工,要给予企业每月每使用一个童工就罚款5000元的处罚,如造成童工伤残的要吊销企业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介绍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也要给予每介绍一名童工5000元的处罚。对同学们来说,判断是否在变相招工有以下几个办法:一要向招生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核实招生人员的背景和招生学校的情况;二要详细询问自己拟学专业的教学情况;三要学校明确实习时间,并有书面合同。最后,要格外警惕那些“不收学费,学生用勤工俭学来交学费”的宣传。

责任编辑:王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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