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持续提高学习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充分发挥以上率下、领学促学作用,着力在示范引领、守正创新、严谨治学、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持续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示范引领,以上率下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总局党委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排头兵”和“示范班”作用,以上率下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一是带头先学深学。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党中央召开重大会议、作出重大决策,第一时间开展集体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建立“自学—集体学—自学”学习机制:会前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集体学习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会后自学巩固效果,学用结合。二是带头领学联学。每次集体研讨时,主要领导都带头交流学习体会、提出具体要求,各位领导结合实际谈学习认识、谈工作思路。适时扩大到省级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联学,总局领导带头发言,其他总局机关司(局)、省级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交流发言,在以上率下、上下互动中深化学习效果。三是带头常学督学。总局领导平时带头学习钻研、带头撰写理论文章,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基层税务机关的主题学习活动,利用参加省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到基层走访调研等机会,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理论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守正创新,丰富载体增强理论学习成效。积极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载体,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一是强化以训促学。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同上一堂课”安排,高质量做好直播授课、视频授课、集中补学、交流研讨等工作,推动优质课程直达中心组成员。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重要内容,组织举办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二是强化辅导宣讲。围绕学习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设“学习大讲堂”,定期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专家教授宣讲,提升学习效果。“七一”前后,党委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其他局领导到联系支部讲授专题党课,有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三是强化调研攻关。聚焦税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巡视、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每年开展“一人一题”式调研攻关,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实际举措。2025年,班子成员先后开展调研17次,有效打通“学习、调研、实践”三位一体的理论学习渠道。
坚持严谨治学,加强管理持续健全学习制度。突出制度的有效性,以制度化保障学习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健全常态学习制度。做到“五有五落实”,即中心组集体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研讨、有记录、有报告,参学对象落实、学习时间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形式落实、自学书目落实,推动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健全督导指导制度。结合税务系统垂管实际,中心组成员利用开展巡视、组织专题汇报、深入走访调研等时机,加强对省级税务局党委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并指导科学制订学习计划,细化学习措施,督促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开展。三是健全报送通报制度。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后,编写学习信息、报告,及时报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并通过报刊、网络平台等载体向税务系统通报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实现机关系统同步学习、总局基层同频共振。
坚持知行合一,围绕中心推动税收高质量发展。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税收问题、指导税收工作、推动新征程税收现代化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一是以学习成效推动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7·29”重要指示精神,更好把握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要求,研讨强化垂管意识、建强政治机关的思路举措,着力推动各级税务机关建强政治机关、走好第一方阵。二是以学习成效促进税收改革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深化税费征管改革、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推动税收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着力推动税费治理整体效能提升,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三是以学习成效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税有机贯通,进一步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锻造过硬税务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