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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点
2015-02-25 10:02:00  来源:《时事报告 职教版》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和必由之路。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主题是“依法治国”,会议把建设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新纪元。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宏伟蓝图的指引下,法治信念,法治力量,必将潜移默化,深入人心,成为全民信仰,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成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的不竭动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5个坚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责任编辑:孙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