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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包容 共商共建 扎实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2015-05-08 10:28:00  来源:《党委中心组学习》
 

  “一带一路”是中国倡议、中国方案,但不是中国一家独大、一家专享,不是排他的,不以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为标准划线,而是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沿线国家全方位务实合作,拓展共同发展空间,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 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 高虎城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沿线国家经济繁荣和世界和平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贯彻落实好这一重大战略决策,让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各国各方共同努力,共襄盛举。要充分发挥经贸合作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不断扩大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往来,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和共同发展繁荣。

  一、充分认识“一带一路”战略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

  (一)“一带一路”战略顺应国内外发展大势和沿线国家共同期盼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际经济和国际秩序进入大调整大变革时代,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处于工业化阶段,求合作、谋发展的意愿强烈。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全球经济复苏艰难曲折。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深度调整,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影响力和话语权显著上升,世界多极化趋势更加明显,国际治理体系面临改革调整。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前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数量更多、体量更大、标准更高、联系更紧密的区域经济联盟不断涌现,各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交融格局加快形成。新一轮产业革命正在酝酿,各国围绕资源、产业、市场、技术、人才、标准的竞争更趋激烈,国际规则面临升级和重构。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与国际社会的互联互动空前紧密。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和发展动力出现重大变化。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近些年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0%左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新的改革开放红利持续释放,传统产业加快升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人口红利逐步转变为人才红利,经济行稳致远具备有利条件。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优势弱化,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任务艰巨,迫切需要以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从合作基础看,一千多年前,沿线各国商人排除艰难险阻,跨越万水千山,在古丝绸之路上成功开辟了商品贸易走廊,推动了不同文明交流互鉴,创造了沿线国家共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当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交流与日俱增,经济融合不断加深,合作基础更加牢固,合作潜力巨大。我国是许多沿线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和主要投资来源地。2014年,沿线国家分别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和承包工程营业总额的26%、12%和45%。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区域、次区域合作势头良好,交通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稳步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后,沿线已有50多个国家表示支持和参与这一倡议,对深化与我经贸合作充满期待。

  (二)“一带一路”战略将促进我国与沿线国家共同繁荣与和平发展

  “一带一路”战略顺应了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和社会信息化的新形势,符合沿线国家深化区域合作、促进经济发展的共同利益,无论对中国还是对世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我国实施新一轮扩大开放、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30多年来,我国对外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受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等因素影响,对外开放总体呈现东快西慢、海强陆弱局面,与发达国家经贸合作规模较大,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经贸合作潜力还未得到充分挖掘。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拓宽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在提升“向东”开放水平的同时,加快“向西”开放步伐,助推内陆沿边地区由对外开放的边缘变成对外开放的前沿,促进开放空间逐步从沿海、沿江向内陆、沿边延伸,构筑新一轮对外开放的“一体两翼”。“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这些国家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市场前景广阔。深挖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潜力,必将提升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我国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形成海陆统筹、东西互济、面向全球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是有利于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特别是很多沿边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还比较贫困,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短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有利于中西部地区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东中西部地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相互交流、和睦相处,夯实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和人文基础,实现兴边富边、安边固边的有机统一,推动沿边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确保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是有利于促进沿线国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的能源资源富集,有的劳动力丰富,有的市场空间广阔,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旺盛,与我比较优势差异明显,互补性很强。我国市场规模全球第二,外汇储备全球第一,具备技术优势的产业越来越多,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丰富,对外投资合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综合优势明显。未来5年,我国将进口超过10万亿美元的商品,对外直接投资将超过5000亿美元,出境游客将超过5亿人次。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我国与沿线国家进一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促进区域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把经济互补性转化为发展推动力,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叠加效应,做大共同利益的蛋糕,形成互补互利互惠的良好局面。

  四是有利于加强文明交流互鉴、维护地区稳定。“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地区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交织,民族、宗教矛盾由来已久,局部冲突时有发生,“三股势力”活动猖獗,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共同发展、交流融合是化解冲突、实现长期稳定的治本之策。共建“一带一路”,将促进沿线国家经济合作、人文交流和文明互鉴,增进理解,加深友谊,使沿线各国政治关系更加友好、经济纽带更加牢固、安全合作更加深化、人文联系更加紧密,促进地区和谐稳定,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

  二、深刻领会“一带一路”战略的内涵

  (一)“一带一路”主要围绕“五通”来开展

  “一带一路”借用古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并为其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旨在打造和平、发展、共赢的经济合作带。

  加强政策沟通。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制定推进国家之间或区域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消弥分歧,化解矛盾,增进互信,凝聚共识,为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加强设施联通。完善跨境交通基础设施,促进沿线国家铁路、公路、航空、电信、油气管道、港口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降低跨境物流成本,提高跨境流通效率。

  加强贸易畅通。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减少贸易投资壁垒,优化贸易投资环境,降低贸易投资成本,提高区域经济循环速度和质量,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加强资金融通。加强货币政策协调,扩大沿线国家相互贸易投资本币结算和货币互换,深化多双边金融合作,建设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合作,通过区域安排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加强民心相通。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精神,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对话,加强各国人民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为开展区域合作奠定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开放包容、共商共建、循序渐进

  “一带一路”是中国倡议、中国方案,但不是中国一家独大、一家专享,不是排他的,不以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为标准划线,而是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沿线国家全方位务实合作,拓展共同发展空间,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是开放包容的合作之路。开放包容是多元文明的共生之道,是古丝绸之路的优良传统。我们继承并发扬这一优良传统,秉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同沿线各国真诚相待,相互支持,共同挖掘合作新机遇,打造合作新亮点,在“一带一路”上形成若干新的增长极。“一带一路”建设不针对任何第三方,不搞排他性制度设计。在地域和国别范围上,坚持开放合作,凡是有意愿的国家、地区、区域组织和国际组织都可以参与进来。在发展模式上,坚持和谐包容,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权利和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努力和探索。在合作机制上,不建立新的实体和机制,将充分依靠既有的多双边机制,借助既有的区域合作平台,为这些机制和平台充实新的内涵。

  “一带一路”是共商共建的繁荣之路。“一带一路”是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合作,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我们都将通过友好协商,扩大利益汇合点,不断充实合作内容和方式,共同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共同推动发展规划对接和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区域大合作实现区域大发展。我们希望沿线国家和衷共济,相向而行,释放真诚善意,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尽所能,各施所长,发挥各自优势和潜能;共赢共享,让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国人民。

  “一带一路”是循序渐进的发展之路。“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涉及的地域范围十分广阔,承载着经济发展、文化交流以及人类和平发展等多方面内容,不可能一蹴而就。建好“一带一路”,既要登高望远,做好顶层设计、规划好方向和目标;也要脚踏实地,明确建设重点和路径,统筹推进各领域合作,先易后难,日积月累。要谋良策、出实招,从沿线国家共同关心、共同受益的事情做起,紧密结合各方发展实际,推动实施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尽早取得实实在在的标志性成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沿线区域合作的贸易投资流、产业合作带、联通发展网、人文交流圈。

  三、全力落实“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主要任务

  经贸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和先导,通过扩大贸易投资规模,提高贸易投资水平,释放沿线国家合作潜力,可以为沿线国家政策对接、人文交流等创造条件、奠定基础,推动我国与沿线国家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的开放合作,为沿线各国发展增添新动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一)促进贸易稳定增长和结构升级

  丝绸之路首先是贸易之路。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贸易领域逐步拓展、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但也面临通关、运输、物流壁垒较多、“通而不畅”问题,需要打破阻碍贸易往来的藩篱,进一步挖掘贸易增长潜力,提高贸易发展水平。

  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和政策交流,改善口岸通关设施条件,深化区域通关合作,增强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开展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发挥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博览会、广交会、厦门投洽会等综合性展会的作用,为沿线国家企业来华参展提供更多便利,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在沿线国家举办的各类国际或区域性展会。

  培育贸易新增长点。相互扩大市场开放,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优势产品对沿线国家出口,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增加自沿线国家能源资源和农产品进口的同时,加大非资源类产品进口力度,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大力发展国际营销和跨境电子商务,鼓励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沿线国家拓展业务,探索建立仓储物流基地和分拨中心。坚持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同发展,扩大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培育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发展科技、咨询等现代服务贸易。

  (二)拓展与沿线国家双向投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投资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于东道国经济的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当前我国已进入走出去快速发展阶段,而“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吸引外来投资、加快工业化进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较为迫切,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投资合作正迈入新的机遇期。

  推动企业走进沿线国家。沿线一些国家劳动力资源丰富、市场潜力较大,要引导我国轻工、纺织、服装、建材等企业到这些国家投资设厂,实现本土化生产,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帮助东道国增加就业和税收、提升工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我国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等装备制造业的技术优势,引导企业通过承包工程积极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立物流基地、售后服务和维修中心。加强与沿线国家能源资源和农业合作开发,扩大深加工合作,延伸产业链。在有条件、有意愿的沿线国家共建一批经贸合作园区,吸引各国企业入园投资,形成各国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产业集聚区。推动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鼓励企业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PPP(公私合营)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实现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海上合作和共同开发,以农业渔业、互联互通、海洋环保、航道安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等领域为重点,合作建立一批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园和海洋人才培训基地。

  吸引沿线国家企业来华投资兴业。推进外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制订外国投资法,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发挥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平台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吸引沿线国家企业到我国投资兴业。推动与沿线国家商签或修订双边投资协定,加快与有关国家签订或修订签证、领事保护、司法协助、人员往来便利化等政府间条约和协定,为企业投资创造有利条件。

  (三)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公路和铁路的便捷畅通、油气管网和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营、通信电缆的广泛覆盖,将极大地助推沿线各国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但总体来看,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比较滞后,多数骨干通道存在缺失路段,不少通道等级低、路况差、安全隐患大,一些相邻国家之间铁路技术标准不统一,跨境运输周转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海上航道安全问题频发,海上运输信息合作水平不高。

  要抓住关键通道、关键节点,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提升道路通达水平,加快构建紧密衔接、通畅便捷、安全高效的互联互通网络,促进“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统筹谋划陆上、海上、航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经济走廊等骨干通道建设。加强与沿线相关国家和地区交通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推动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改善口岸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提高海上航运信息化水平。

  (四)深化金融领域合作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扩大金融合作是促进区域经济融合的重要内容。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不断扩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势必快速增长,中外金融机构加强“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空间很大。

  完善金融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金融机构到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以境外股权、资产等为抵押提供贷款,加大对沿线国家投资的贷款支持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境外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用于沿线国家项目投资。推动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机构加大对境外投资的支持力度。

  深化多双边金融合作。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建设,加快丝路基金有效运转,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与沿线国家货币互换、本币结算的规模和范围。加强与沿线国家金融监管合作,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五)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

  当前,全球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蓬勃发展,自由贸易区建设方兴未艾。高水平的自贸协定为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目前我国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自贸区,涵盖了我国30%的对外贸易额,其中与东盟、巴基斯坦、新加坡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署并实施3个自贸协定,有力地促进了相互市场开放,提高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要把沿线国家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点方向,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中国—斯里兰卡自贸区、中国—海合会自贸区等谈判,积极与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发展新的自由贸易关系,逐步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深化区域次区域及多双边合作。注重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现有区域次区域合作组织及双边磋商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沟通,推动务实合作,落实重大项目,及时协商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施《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路线图》,务实推进泛北经济合作,加强大湄公河、中亚等次区域合作,出台务实举措。妥善处理好与有关国家关系,扩大相互之间的利益汇合点。用好经贸联委会、混委会等双边磋商机制,将“一带一路”建设内容及重大项目纳入磋商议题。

  四、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建设的几个问题

  “一带一路”涉及国别多,涵盖领域广,持续时间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带一路”战略的有效实施,要在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谋划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的作用,与沿线国家充分协商沟通、共同推进;要明确各地定位,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要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加快取得早期收获成果;要注重风险防范,强化服务保障,确保经贸合作可持续。

  (一)坚持“一国一策”

  沿线国家发展水平、要素禀赋、产业结构各不相同,政治体制、发展模式差异较大。要根据沿线国家与我合作关系及意愿,紧密结合沿线国家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国施策,采取不同的合作策略。对能源资源富集国家,深挖能源资源合作潜力,从开采向深加工环节延伸;对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推动我劳动密集型产业适度有序向其转移;对工业化步伐较快、基建投资需求旺盛的国家,积极推动我装备制造业对其出口。同时,要根据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细化合作方案,加强规划对接、市场对接和项目对接,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对同一国家的不同项目也要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

  (二)明确各省区市功能定位

  根据各省区市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和对外合作基础,立足全局,找准定位,突出特色,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实现错位发展和良性竞争。沿边地区与周边国家地理相邻,语言文字相通,民间交往频繁,应积极建设辐射周边的出口加工基地、区域性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和跨境旅游业,扩大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领域和规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好门户作用。内陆地区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产业体系比较完备,工业开发承载能力较强,应大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推动区域互动合作和产业集聚发展,加强与沿海、沿边省区市口岸通关合作,建设沟通内外、连接东中西的物流运输体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好腹地支撑作用。沿海地区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应着力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向沿线国家走出去步伐,率先形成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好引领作用。

  (三)坚持市场运作为主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大多具有商业可行性,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为主,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服务保障和政策措施。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好各自比较优势和主观能动性,使地方发展规划与“一带一路”战略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加强与沿线各国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为双方企业创造更多合作机会,营造有利外部环境。

  (四)加快推进早期收获成果

  “一带一路”建设越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就越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目前,“一带一路”建设正在稳健起步,我们已同一些国家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有的沿线国家已与我国在油气、物流、高铁、产业园区等方面启动实施了一些重大合作项目,要保持这一良好势头,尽快取得早期收获成果。对正在实施的项目,应认真梳理,抓紧推进实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已签署合作协议的项目和已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应分析项目实施条件,研究实施方式和途径,落实资金来源,为尽快启动实施创造条件。加强与相关国家沟通协商,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合作、园区和产业投资合作、贸易及成套设备出口、自贸区建设等领域,遴选一批各方有需求、有共识、基础好、影响力大的项目,列入双方合作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推动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形成项目合作梯队。

  (五)完善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机制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容易受到世界经济波动和发达国家宏观政策外溢效应的影响,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态势疲弱、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美日欧等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的背景下,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难度加大,再加上沿线区域多种文明交汇,多种力量交织,地区安全形势复杂,“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不容忽视。面对这一形势,要在推动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合作的同时,加强风险防范,做好服务保障。各地应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和政策发布、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安排,帮助本地走出去企业增强境外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境外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境外工作适应能力。指导企业做好风险评估,特别是对投资规模大、运营周期长的基础设施等项目,要认真研究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立预警监测和应急反应机制,保障境外企业权益和人员安全。

  建设“一带一路”是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增进沿线国家人民福祉的一项伟大事业。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秉承和弘扬丝路精神,积极进取,扎实推进,让古老的丝绸之路焕发青春和活力,谱写亚欧非区域合作的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动沿线国家共同发展、促进世界和平稳定繁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孙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