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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授予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2017-01-03    来源:时事报告杂志社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2016年12月26日,中宣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不忘初心的好民警”陈清洲的先进事迹,授予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陈清洲现任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教导员,他出生在革命家庭,自幼受祖辈和父辈的影响,打下深深的“红色印记”。2016年9月因积劳成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陈清洲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被广大干部群众誉为“不忘初心的好民警”。

   2016年12月21日,“时代楷模发布厅”录制活动在福建省厦门市嘉庚剧院举行。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中宣部宣教局局长常勃、《时事报告》杂志社社长贾雨川及福建省、厦门市有关领导出席活动。 

  活动中宣读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授予陈清洲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的决定》说,陈清洲同志成为人民警察后,始终传承共产党人的红色基因和精神族谱,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20年如一日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忠诚履职、忘我工作,积极推动改变当地落后的交通状况,长年走进学校、企业、社区宣传交通安全、治安防范和反诈骗知识,开办微博积极帮助寻找走失人员,为广大群众办了大量的好事实事,被广大干部群众誉为“不忘初心的好民警”。为宣传弘扬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宣部决定,授予陈清洲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号召全社会向他学习。

 

敬一丹访谈陈清洲同事

 

  活动现场,夏崇源为陈清洲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章和证书、“全国一级英雄模范”荣誉证书。因陈清洲正在上海接受治疗,无法到场,他的妻子和女儿代表他接受了奖章和证书。

  “时代楷模”是由中宣部集中组织宣传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时代楷模”的身上充分体现着“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和中华传统美德,他们的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影响广泛深远。中宣部在中央电视台设立“时代楷模发布厅”,面向社会发布“时代楷模”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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