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灿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推出新举措,进一步做到门槛降下来、监管跟上去、服务更优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更大激发企业活力。
“证照分离”改革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照”指的是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申办营业执照。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开办所需环节、时间大幅压减,企业申领营业执照进入市场的便利度大幅提升。
国务院先后五轮部署“证照分离”改革,由上海浦东新区就“116+47”项涉企经营许可试点,拓展到全国更大范围复制推广,继而在全国推开106项涉企经营许可改革。特别是2019年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将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这项改革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实践证明,“证照分离”改革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是实现了“事项全覆盖”。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试点,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大幅降低了有关行业的市场准营门槛。同时,允许地方在法定权限内自主加大改革力度,浙江省聚焦“告知承诺事项突破100项”深化改革目标,自贸试验区告知承诺事项由61项增至109项。海南扎实推进“承诺即入制”改革,全省告知承诺事项由60项增至87项。
二是建立了清单管理制度。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明确分类管理具体举措,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形成了重要制度成果。目前,天津、上海、浙江、河南、广西等地地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已压减到5项以下,其中浙江已实现地方事项“零许可”。
三是推动政务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探索创新。上海将27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实现“就近办”“网上办”。山东上线含省市县3级、17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是企业获得政策红利。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9万户,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有7.03万户,占41.6%。截至2020年7月底,全国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总量达1.32亿户,其中企业4110.9万户,分别比2019年底增长6.7%和6.5%。2020年1—7月,我国日均新增市场主体6.4万户,其中日均新增企业2.1万户,净增1.1万户。
加快打造“证照分离”改革升级版
总体来看,我国企业开办便利度有明显提升,但是“准入不准营”的现象依然存在,宽进严管、协同共治能力有待加强。社会普遍期盼,要在自贸试验区改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推动改革在全国范围实现“地域全覆盖”,优化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形成改革长效机制,持续增强企业获得感。
为此,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证”“照”管理功能相分离、服务监管相衔接,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便捷准入与高效准营,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现改革地域和事项两个“全覆盖”。在全国范围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研究制定全国版及自贸试验区版两张清单。全国版清单原则要将试点分类改革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开,实现改革地域全覆盖。根据自贸试验区改革需求,研究自贸区版清单,实行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对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组织各地梳理编制清单。
二是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在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中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鼓励自贸试验区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三是做到放管结合并重。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技术、安全、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四是加强改革法治保障。落实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做好顶层设计,依法推动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改革方式。配合改革举措,推动修改或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
(作者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