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形势报告厅 >
注入动力 加装护栏
发表时间: 2024-08-12      来源: 《时事报告》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郭梦迎

  近两年,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从ChatGPT到Sora,生成式人工智能仅用一年时间就实现了迭代发展。2022年,人工智能全球市场规模约197.8亿美元,未来几年复合增速约40%。

  应当看到,人工智能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一些国家大力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发展,采取措施防范安全风险。

  为发展注入动力

  提供政策支持。2019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维护美国人工智能领导地位的行政命令》,系统介绍了联邦政府对人工智能发展的规划部署,提出“美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确立了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的结构体系。2023年,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发布最新版《国家人工智能研发战略计划》,提出开发人类—人工智能协作方法、加强公私伙伴关系和国际合作等努力方向。欧盟被视为人工智能领域的“第三极”。2018年,欧盟公布《欧洲人工智能》报告,重点关注投资和产业能力、技能培训、伦理法律三个领域。2020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人工智能白皮书》,提出既要大力度促进技术发展与创新,又要确保人工智能技术“以人为中心”。近几年,欧盟又陆续公布了关于人工智能的一揽子计划,包括支持初创和中小企业创新方案,以及鼓励工业和公共部门采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GenAI4EU”倡议等。英国将推动人工智能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成立了由工业和学术界领军人物组成的人工智能委员会,鼓励公众向政府提建议,以推动人工智能相关政策更好落地落实。同时,通过政策帮扶和资金倾斜,鼓励人工智能从业者开发可以满足政府与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服务,在不同行业和地区实现技术落地和商业化。

  投入更多资源。2022年,美国在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的投资占全球份额的53%,达到270亿美元。美国通过简化签证标准、面试和审查,方便人工智能人才在美国学习、居留和工作,以实现在全世界范围内“掐尖”扩充人工智能关键人才储备。欧盟主张充分调动公私部门投资人工智能的潜力,强调在“数字十年”期间每年至少为人工智能领域投资200亿欧元。欧盟预计将为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注入5000万欧元,并投资1500万欧元用于提升人工智能系统的性能和安全性。2022年,英国推出国家层面的《人工智能战略》和行动计划,为人工智能行业提供超过10亿英镑的支持。英国政府实施“人工智能研究资助计划”投资超级计算机,为研究人员提供“超过英国当前算力30倍的数据处理能力”。日本积极投资技术研发、教育改革、制定一揽子计划,以培养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才。

  注重交流合作。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召集联邦政府官员、学界和业界代表,共同推出“国家人工智能研究资源”,提升先进成果转化能力。美国借助“战略性国际伙伴关系”,推进与关键盟伴的政策协调和人工智能国际准则和标准的制定。欧盟借助美欧贸易和技术委员会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合作、协调相关标准与规范。2023年1月,欧盟和美国达成首个全面的人工智能协议,联合来自美国、欧洲各地的专家,就人工智能、计算和隐私增强技术进行合作研究。此外,欧盟还通过与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印度等国的“数字伙伴关系”为人工智能合作提供机会。

  为安全加装护栏

  通过全面立法加强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监管。欧盟主张法律先行,今年5月欧洲理事会正式批准《人工智能法案》,这也是全球首部人工智能领域综合性法规。法案根据风险程度将人工智能系统分为不可接受、高风险、有限风险和轻微风险四类。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具有重大危害隐患,是法案的重点监管对象。从监管对象看,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供应商、部署者和第三方都应遵守数据管理、记录保存、透明度、人为监管等规定。从时间维度看,法案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投入市场前、应用中和使用后分别提出监管要求,确保系统在全周期中始终符合规定。

  2022年底以来,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获得重大突破,对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进行监管的紧迫性更加凸显。为此,法案还专门规定通用型人工智能系统应当适用高风险人工智能的监管办法。同时,法案也兼顾了安全监管与技术创新,要求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监管应客观合理,以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合规负担和成本。

  通过“软法”进行伦理意义上的引导和监管。美国主张创新先行,借助行政命令和伦理约束实现对人工智能行业的监管。2023年,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关于安全、可靠、值得信赖地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的行政命令》,该行政令是美国迄今为止最为全面的人工智能监管原则。行政令要求亚马逊、微软、OpenAI等15家领先公司自愿承诺推动安全、可靠和可信的人工智能发展,并要求它们的开发者与美国政府分享其安全测试结果和相关数据。行政令还强调,要为小型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和资源,帮助它们实现人工智能商业化。

  英国主张以跨部门原则开展人工智能监管,赋予监管机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提升监管的灵活性并为企业减负,避免“一刀切”式的监管政策拖累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英国政府强调要根据具体的应用领域与结果来制定监管框架,为不同种类的应用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规则,在规避技术风险的同时,最大化地减轻企业创新负担,保护不同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创新。

  日本本着“政府设定目标、企业自主规范、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思路引导人工智能企业防范风险,在维护社会伦理和价值的同时,实现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从具体操作层面看,一般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设立专门课题的顾问委员会,由企业界、学界、法律界、行业团体、媒体以及消费者等社会群体中的专家担任委员会成员,就特定课题提交研究报告并交由社会监督。整体看来,日本主张技术发展优先,在伦理和原则的制定过程中十分重视企业的诉求,鼓励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并设立专门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遵守相关规范。

  (作者单位: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

网站编辑: 单良晨
分享到:
形势政策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