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的国际调解院
◎武长海
导语:中国牵头成立的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香港,它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一个全新平台。
2025年5月30日,《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在中国香港举行。签约仪式有85个国家和近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约400人出席,33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成为创始成员国。中国牵头成立的国际调解院,是全球首个专注“调解”的政府间组织。它不同于现有“非赢即输”国际诉讼或国际仲裁,而是帮矛盾双方“坐下来谈”,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应时而生
当今世界,国际争端复杂多样,但现有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却问题频现,如国际法院程序冗长复杂,一场诉讼可能耗时数年甚至十几年,且判决结果还不一定被当事国自觉履行。近年来,因美国频繁阻挠上诉机构法官的任命,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陷入瘫痪,争端案堆积如山、无处化解。更有甚者,一些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常“偏袒”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国际调解院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它的诞生经历了三个阶段。
理念萌芽与国际倡导。中国在深入参与国际事务、积极推动全球治理的过程中,敏锐察觉到国际社会对于更加灵活、高效的争端解决方式的迫切需求。2022年,中国携手多个理念相近的国家,共同起草并达成《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获得多国响应与支持。
筹备办公室成立与公约谈判。2023年2月,在中国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正式在中国香港成立。香港拥有独特的双语普通法体系以及丰富的国际专业人才库,作出的裁决可在全球170多地执行,是理想的“中立平台”。筹备办成立后,公约谈判开始,各国代表齐聚一堂,从2023年5月到2024年10月,谈判一场接一场,达成诸多共识,共同推动公约的轮廓日益清晰。
公约签署与总部奠基。2025年5月30日,在庄重而热烈的氛围中,33个国家的代表郑重地在公约上签下名字。这不仅意味着国际调解院获得了广泛的国际认可,更代表着全球众多国家共同致力于以调解方式化解国际争端的决心。
智慧“调解人”
国际调解院能调解的事项很广,只要当事方自愿,无论是国家间、国家跟外国投资者间,还是国际商事上的矛盾,它都能调解。
国家间的争端,如领土争端、安全问题、环保方面的矛盾,还有人道主义相关的事务,只要涉及公共国际法的,都可调解。国家和外国投资者之间,以往它们的争议大多需要走投资仲裁程序,耗时费力,令人苦不堪言,而国际调解院方式灵活,能大大减少时间、物力和精力成本。国际商事争议,比如企业或个人在跨境商贸、合同上闹了矛盾,产生了民商事纠纷,都可以来国际调解院调解。还有新兴领域冒出的争端,如人工智能、数字贸易等相关争议,国际调解院也能调解。
相比现有的国际诉讼或国际仲裁,国际调解院是一位智慧的“调解人”。现有争端解决机制大多是“事后判”,而国际调解院则是提前“灭火”。调解过程中,当事国可以根据自身诉求、文化背景、政治考量,在调解员协助下,灵活地探寻解决方案,如在处理领土争端时,当事国能在调解桌前心平气和地探讨各种可能的化解方式,这种自主性让各国更愿意接受调解结果。调解过程还可以根据争端具体情况量身定制调解流程。
特色调解
自愿调解,氛围融洽。国际刑事法院这类机构,在处理案件时常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相关国家和个人在很大程度上必须配合,否则可能会面临国际社会的谴责或者制裁等后果,而国际调解院则强调当事方自愿,各方是否参与调解,什么时候参与,接受什么样的调解方案,都有自主权。调解桌上,主打“有事好商量”,强调不搞对抗,当事方地位完全平等,调解员充分尊重双方意见,引导他们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秉持多元,沟通无障。当前很多国际机构往往以西方文化理念和工作模式行事。国际调解院从一开始就把多元文化融合放在重要位置。调解员来自世界各地,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法律传统和工作经验,追求理解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要求巧妙运用各种文化元素,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行事方式。
高效经济,性价比高。当前,到国际法院、仲裁机构打官司或者裁决案子,人力物力耗费巨大,甚至能让一些当事方承受不起。国际调解院主打经济高效,调解周期通常不会超过6个月,不需要请天价律师团。只要各方有诚意,就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调解工作。
应变力强,方案灵活。现有的一些国际仲裁或法院流程,在面对复杂而特殊的争端时,显得僵化。国际调解院则不拘泥于固定的规则和模式,根据不同的争端特点,以及当事方的文化背景、利益诉求等,灵活地调整策略。
意义重大
国际调解院将为打破现有国际秩序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公平藩篱,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更加多元、包容、公正作出巨大贡献。
长期以来,国际秩序的主导权掌握在少数西方国家手中,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西方国家的价值观和治理理念。国际调解院的成立,为全球治理注入了一股多元化的清泉。在国际调解院的平台上,一些小国、弱国将有更多的话语权,它们有机会根据自身的国情和发展需求,提出观点和解决方案,并参与到国际规则制定中来。
国际调解院的成立是中国智慧与现代国际法治相结合的生动体现。这些年,中国始终坚持做积极、善意、可靠的斡旋者,向国际社会展现了出色的调解能力,也解决了很多老大难问题。从斡旋沙特与伊朗握手言和,到促成巴勒斯坦内部各派别实现历史性和解,中国智慧定分止争,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营造了积极有利的环境。国际调解院的成立,能让更多争议方握手言和,超越零和博弈,走向互利共赢、共同繁荣,这是世界人民的福祉。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