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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青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文化繁荣兴盛
发表时间: 2024-08-09      来源: 《时事报告》2024/08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这是党对文艺战线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决定我国文艺事业前途命运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文化建设为什么、依靠谁、服务谁的根本问题,鲜明表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代表人民利益作为文化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在文化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引领和推动我国文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全新局面提供了强大正能量。进入新时代,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文化消费逐年增长,人们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日益强烈,迫切需要充足、优质、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我国文化供给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缺不缺、够不够”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精不精”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用高质量的文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坚持党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坚持和巩固党的文化领导权,无论对于开展革命斗争、武装夺取政权,还是对于巩固人民政权、实现长治久安,都极为重要。进入新时代,“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在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居于首要地位,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把握,对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的自觉担当,对保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化建设必然要以人民为中心、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要实现符合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文化发展,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导向、坚持党的掌舵,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坚持人民的文化主体地位。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人,文化发展之源来自人民群众生动的社会生活,离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文化就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是创作的源头活水,只有扎根人民,创作才能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人民群众在推进文化创新、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指明了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根本依靠力量,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依靠谁的问题。新征程上,党领导和推动文化建设,就要把尊重文化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统一起来,把群众作为智慧和力量的源泉,把群众的实践创造作为源头活水,虚心向人民学习、向生活学习,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依靠群众的主动精神推进文化的创新创造,汇聚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力量。始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积极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氛围,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切磋互鉴,创造鼓励文化创新的有利条件。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既要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也要精神财富极大充裕。进入新时代,我国精神文化产品供给质量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近年来,一批主旋律影视作品实现了口碑和热度的双丰收,极大地丰富并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文化发展质量总体上还不高,城乡、区域文化发展还不平衡,文化供给“缺不缺、够不够”的问题已基本解决,而“好不好、精不精”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要持续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加社会精神文化财富。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与人民精神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事业的发展,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快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的结构、质量、品位、风格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精神文化产品需求的新变化,必然要求不断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系列政策和法律相继出台实施,有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标准化、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方向发展,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提供了制度性保障。新征程上,要把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程,根据新需要、新情况不断完善和发展。着眼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文化发展导向,着力建立健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和法规政策,持续优化文化发展生态。以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为抓手,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各级政府要把文化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支持文化文艺发展的政策,制定支持文化文艺发展具体措施。

网站编辑: 单良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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