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法制办 《湖州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创新社会管理》
2011-10-31 16:21:00  来源:《时事报告》杂志社
 

 浙江省湖州市法制办

  为创造更加和谐、人性化的执法环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行使,湖州市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大胆创新行政执法手段,以探索建立“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致力于行政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2009年以来,该市在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商等6个部门先行试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借鉴法院判决书的形式,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促进了行政执法的刚性与柔性、形式与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了行政相对人从对立到理解,从理解到配合,从配合执法到主动守法的转变。如市质量技监局在近两年办理的136起案件中,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率由两年前的18%下降到6%,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相对人案件满意率达95%以上。今年,该市将这一做法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把“说理式”执法贯穿整个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在全市予以全面推行。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要求,准确把握“说理式”行政执法的基本内容。行政执法的过程就是将法律的规定与千变万化的客观实际紧密结合,使之落实于实际的过程。为了使层次不同的行政相对人从对立到理解,从理解到配合,从配合执法到主动守法,执法过程的说理尤为重要。一是从法律的角度讲透法理。客观地分析违法事实,根据案件特征认定案件性质,并依法告知当事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享有的法定权利,同时列举相关的证据并说明证明内容,讲清适用法律的法理。二是从事实的角度说明事理。紧紧围绕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完整地讲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调查过程、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和证明内容以及办案程序等要件,说明认定事实的事理。三是从人情的角度讲通情理。在对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客观因素、社会危害后果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用人情说理,说明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理由和法律依据,讲清行使自由裁量的情理。四是从逻辑的角度规范文理。用通俗的语言文字,严密的逻辑思维,展开深入透彻的论证说理,把违法事实、处罚理由、适用法律内容讲清,讲明逻辑思维的哲理。

  (二)规范流程,准确把握“说理式”行政执法的操作规则。在开展“说理式”执法中,该市按照“讲透法理、说明事理、讲通情理、规范文理”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以理服人的手段,柔性解决行政争议,努力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大局。在推行“说理式”执法过程中,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1.执法现场,即时说理。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中,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首次面对当事人时,还要送达《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执法原由,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宣传法律法规,坦诚沟通,平等对话,充分说理,有效减少执法对抗。2.案审环节,阳光裁量。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凡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都先提交案审委办公室初审,而后由案审委集体审议,尽可能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案审会集体审议,严格参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在阳光下操作,确保行政处罚判案的准确度、公平性和公正性。3.告知听证,充分说理。在依法履行告知程序中,通过“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说明当事人违法事实、法律依据等,对于符合听证要求的案件,还要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期限、受理部门等。同时,为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消除隔阂误会,尽可能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面对面听取陈述申辩,解答疑惑,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适度扩大听证范围,在法定听证条件之外,如果当事人要求,可以安排听证,使当事人充分表述诉求,化解矛盾。4.处罚决定,全面说理。着力改革行政处罚决定书,特别要求抓好处罚决定书制作的“六说清”,即说清行政相对人、说清违法事实、说清定案证据、说清适用法律、说清裁量理由、说清执法程序和救济途径。同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积极与行政相对人沟通,认真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危害后果,加强法制教育。5.处罚执行,真情说理。在执行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要认真规劝当事人自觉履行决定。对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或合理理由的,要认真听取并依法采取暂缓执行等措施;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要以书面通知方式事先向当事人发出履行处罚决定通知书,再次告知履行的具体内容和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保证执法效果。6.结案回访,和谐共振。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即对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向行政相对人了解此次被处罚的感受,若有对处罚行为不理解的,向其作解释说明,力求消除误会;了解行政相对人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其寻找法律救济途径,以情宽心,化解矛盾,融洽关系;共同商量改进措施,实施技术指导和免费服务,以情感人,巩固执法效果,努力打造执法工作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共振。

  (三)加强指导,准确把握“说理式”行政执法的推进进程。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该市采取了六个方面的举措:一是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制订出台《关于推行说理式执法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务求实效。二是制作了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参考文本,供执法单位学习借鉴。三是在市质量技监局召开了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现场会,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和研讨,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四是将“说理式”行政执法作为衡量行政执法质量的重要标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五是在案件质量评查中,把是否按照“说理式”执法要求制作处罚决定书作为必查内容之一,尤其强调在行使裁量权时要在处罚决定书中说明理由。六是组织开展全市优秀“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提高执法人员制作“说理式”处罚文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初步成效

  “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推行后,我们明显感受到全程说理执法带来的成效,具体表现为“四个更加”:

  一是人性化的执法过程更加和谐。全程说理有理有节,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案卷变厚了,牢骚变少了,结案变快了。

  二是针对性的普法效果更加明显。相对人接受全程说理的过程是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育,通过对具体违法行为的认识和反思,加深对相关法律的认知。同时,执法人员办案到哪里,普法到哪里,对周围群众也是一个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

  三是亲和力执法水平更加提高。由于全程说理,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坦诚沟通,人性化执法,做到既依法查处,又真情服务。

  四是服务性机关的社会形象更加提升。全程说理改善了执法部门的社会形象,有效提升部门在当地民主评议的位次,开展“说理式”行政执法的部门基本上都被评为湖州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

责任编辑:王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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