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问题
2011-12-12 18:45:00  来源:《党委中心组学习》
 

  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再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由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所决定的。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至今,已经5年多过去了,各地各部门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也提出了许多问题,面临着不少挑战。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问题

  □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陈锡文

  在200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中共中央再次提出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明确要求。之所以说是再次提出,是因为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后,党和国家就开始提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如1956年全国人大通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后,党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就指出,这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从那时起直至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党中央的有关文件中,曾一再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然,由于处于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党中央在各个时期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含义也是有所区别的。在有的阶段,它主要强调的是对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在有的阶段,则是强调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但总的来说,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之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强调的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方向和长远目标,是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未来的美好憧憬。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有所不同。在这次全会所通过的《建议》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作为长期奋斗目标,而且也是作为“十一五”时期“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它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明确要求,这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因此,它要求的是自“十一五”开始要扎实推进的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实际工作。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至今,已经过去了5年多时间。在这段时间中,各地各部门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也提出了许多问题,面临着不少挑战。因此,总结已有的成就和经验,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政策和举措,就是当前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准确把握现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

  如前所述,从党和国家提出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发展必须坚持的长远方向和长期目标,到转为当前就必须扎实推进的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实际工作,关键就在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具有阶段性特征的转变。深刻把握这种转变的时代特征,对于深入理解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从实现“总体小康”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转变,是党和国家再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的时代背景

  世纪之交,在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终于迎来了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尚未完全解决温饱到进入21世纪之初的实现“总体小康”,这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之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就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制定了“三步走”的宏伟蓝图,其中第二步的目标就是要在世纪之交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00美元。邓小平同志认为,实现了这个目标,就可以说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党领导人民经20余年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的奋勇拼搏,如期达到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这第一、第二步发展目标,实现了人民生活总体上的小康水平。但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那样,由于我国发展的基础差、底子薄、区域发展不平衡,即使实现了总体小康,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总体小康”是一个平均概念,因而它还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是21世纪头20年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它必然也要体现在农业农村工作之中。2003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从我国的未来发展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中央认为,为了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为什么中央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提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呢?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第一,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第二,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三,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还深入分析了我国农村和城乡关系在当时的基本状况:一是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村生产力落后,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二是我国人口大多数居住在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三是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制约着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等事业的发展水平也明显落后于城市;农业和农村发展还面临着一些有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进程中,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面临的任务要艰巨得多。因此,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央反复强调,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我们必须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问题,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自觉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重点放在农村。”正是因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站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样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因此,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全面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然作为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中关系全局的一大重要任务,历史性地摆在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面前。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2003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这个决定首次提出了科学发展观,那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针对现状,决定要求发展必须坚持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不全面、不协调和不可持续问题。

  在经过了20余年的改革开放后,到世纪之交时,我国的城乡经济社会都得到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但是,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中最薄弱环节的状况并没有改变,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仅没能缩小反而还在扩大。这表明,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城乡之间、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发展不协调的矛盾依然明显存在。

  改革之前的1978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2%。由于农村改革率先突破、首先取得明显成效,因此,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一度明显上升。1979-1984年的6年中,农业增加值均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上,最高时占到33.4%。此后,由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突破,二、三产业的增长明显加快,农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下降。1985年农业增加值降为28.4%1993年农业增加值所占比重首次跌破20个百分点,为19.7%2007年降至10.7%2010年进一步降为10.2%。应当说,农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重的下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工业化进程的一大重要标准。但如果在农业增加值比重不断下降的同时,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没能同步推进,那就必然会造成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日渐滞后。

  以2010年与1978年相比,农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近乎降低了7成(降低了69.5%),但按现行依居住地统计的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仅降低了不足4成(降低了38.7%),而按户籍人口统计,目前的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可能比32年前仅减少不足2成。正是由于这种城乡发展不协调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一方面是资源、财富大量快速地向城市集中,但另一方面却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明显滞后,因此才导致了农民收入增长必然明显滞后的结果。

  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33.6元,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为2.571,此后城乡居民的收入比逐年缩小,1983年为1.821(564.6/309.8);但此后城乡居民的收入比又开始逐步扩大。1984年为1.8411986年为2.1311990年为2.211995年为2.7112000年为2.7912002年为3.1112005年为3.2212010年为3.231。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差距的绝对额,也从上世纪70年代末的200多元,一路扩大到上世纪80年代末的700多元、世纪之交时的4000多元,2008年这一差距已达到11020.2元,2010年为13190.4元。

  农民收入增长的滞后,不仅直接制约着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更制约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乃至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由于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占国民总数的比重很大,因此,农民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居民的总体购买力和国内市场的总规模。1978年,我国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67.6%(当时的农村人口比重为82.08%),但自2005年以来,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已降至不足13。农民缺乏购买力,就决定着我国这个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市场,至今仍然只能是一个潜在的而非现实的大市场。正因为如此,我国庞大的工业加工生产能力就只能走“世界工厂”之路,更多地去向国际市场释放能量,由此也就不断地积聚着种种现实的和潜在的经济风险。农民增收难,在相当程度上也表明了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不加快改变这种状况,久而久之,农民务农、尤其是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必然难以保持,那将使我国的粮食安全受到严峻挑战,甚至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由此可见,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再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由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所决定的。由于我们必须按党的十六大的要求,在21世纪头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和现代化的成果;由于我们必须按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我国走上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就必须在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前提下,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从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总体要求,全面、扎实、协调地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任编辑:王志才
相关报道
在线评论
用户昵称:   匿名 在线评论选件用户手册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验证码:           查看评论
  1. 您正在阅览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