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 慧
“办理执行案件,既要有力度,也要有耐心,还要有温度,咱们的执行工作就得有那么一种人情味儿。”有着10年党龄,现任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队长的张振宇这样说。“扎根基层、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是张振宇的核心执行理念,他本着这一理念,结合常年积累的执行“绝招”破解着各种执行难题。
整治“老赖”,张振宇有绝招妙计。在一起案件中,孙某购买车辆后迟迟不支付购车款,被车主任某告上了法庭。张振宇接案,一看孙某是外地人,就明白他的“底气”在哪了,“以为法官找不到他,就没办法了”。果然,孙某电话拨不通,邮寄的传票等材料被退回,银行账户弃用,购买的车辆也已经转卖,委托孙某户籍地执行局去执行,也没“逮”着人。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可把任某急坏了。“司法为民”要落到实处。张振宇没有放弃,而是与孙某住所地的基层组织取得了联系,并委托其关注孙某动向。临近年关,得知孙某已经回乡,张振宇立即带队前往,连夜将孙某“请”回法院,对孙某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安排妥当已是第二天凌晨。孙某被拘留的第三天,其家属就主动将全部案款交到了法院,接孙某回家过年了。“过年真好,‘老赖’没处跑。”张振宇会心一笑。
人民法官为人民,是张振宇一直以来坚持的办案宗旨。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受害者张某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去世。这对于张某的妻儿老小来说,如晴天霹雳。在执行阶段,张振宇经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的家属无法获得赔偿款。“张法官,求求你帮帮我们吧!”张某的妻子和母亲的哭诉刺痛着张振宇。“作为党员,要时刻把人民的事放在心上。”他积极协助张某家属与司法救助部门对接,帮助提供各种材料。最终,张某家属获得了司法救助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生活困难。
作为执行法官,同时是一名共产党员,张振宇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来,他报送了多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他跑遍了管辖区域的村庄,走访了各个对接部门,为案件的高效执行打下基础。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利用“时间差”,采取夜间执行、假日执行、蹲点执行等方式,让形形色色的“老赖”无处藏匿,带领团队年均办案1000余件、赴外地执行60余天。他将执行案件变成了一场场生动的法治课,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树立和维护了司法权威。因表现突出,他先后荣获“北京法院结案状元”“北京市法院模范法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执行,他一直在路上;司法为民,他牢记在心里。
(作者单位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