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炉法则 左都建 画 这是西方管理学家提出的惩罚原则,以“烧红的火炉”来比喻企业的规章制度,其实际指导意义在于一旦有人违反规章制度,就一定要让他(她)受到“烫”的处罚。 “热炉法则”形象地阐述了惩处制度的四大原则:1.警告性原则。热炉外表火红,不用手去摸,也可知道炉子是热得足以灼伤人的。企业管理者要经常实施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宣传,公开罚款的种类和额度。2. 验证性原则。用手触摸热炉,毫无疑问地会被高温灼伤。员工明知企业有相关规定还要去触犯,就一定要对其进行惩处,以儆效尤。3. 即时性原则。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不能拖泥带水,给其他人以赏罚不明的印象。4. 公平性原则。不管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刑不上大夫”,那么惩处制度形同虚设,甚至比没有更糟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