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新出路?新规则?
2013-09-03 08:44:00  来源:《时事报告》2009年12期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大旗下,围绕着碳排放,富国与富国之间,富国与穷国之间上演了一幕幕没有硝烟的战争和贴身“肉搏”。究其根源,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还是以化石能源为发展基础的“高碳经济”模式中,碳排放权实质就是发展权,发展中国家争取排放权是“为发展权而战”。在世界需要寻找一条新的道路或模式时,发达国家抛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低碳经济”使得“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可操作性”及“可展望的美好前景”。“低碳经济”的内涵和实质是什么?它是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还是发达国家企图主导规则的新游戏?处于现代化进程、能源需求急速上升的中国又该如何参与其中?

  低碳新规则下的世界与中国

  □ 唐方方 宗计川

  “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但低碳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发展模式,更应该是一个发展问题。当前,发达国家扛着应对气候变化的道德旗帜,出于自身战略利益,卖力向世界“推销”低碳经济概念,设置相关议题,使得低碳经济、温室气体减排成为新的国际游戏规则。

  低碳经济新规则的主导权之争

  到现在为止,我们的经济发展,都是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这样的社会经济发展称之为高碳经济。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这是“低碳经济”的“官方定义”,也是主要发达国家极力兜售的概念。简单说来,“低碳经济”有“减排”的含义,但不等于“减排”;有“环境保护”的含义,但不止于环境保护,它是包含着环境、能源、技术、生产、流通、消费等经济社会运行各个层面的系统理论,所以有人认为低碳经济将是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之后的又一次革命。

  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景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但从当前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来看,气候问题仅是表面原因。低碳经济提出的深层次原因及其内涵,国内有一些较为普遍的看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第一,世界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工业遭遇了资源、环境和技术的发展瓶颈。高碳经济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不仅使环境难以承受,化石能源的高消耗也使人类面临资源短缺或枯竭的境况。各国从自身安全考量上将尽量降低对别国的能源依赖。第二,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带来的发展“红利”已缺少创新动力,经济发展需要新的“发动机”。西方发达国家已进入后现代化,依靠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基本“走到了尽头”;信息技术和金融创新为驱动力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暴露出问题,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催生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发达国家的当务之急。

  低碳经济的核心是能源,其深入发展势必出现这样的结果:世界各国能源战略的重心将由占有能源向清洁使用能源转变。所以,低碳经济的背后实际是能源使用技术、经济发展的世界支配权争夺。目前,积极鼓吹低碳经济的国家无一例外都是后工业化的发达国家,他们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对能源的依赖(能源消耗)逐步降低、都面临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贸易竞争、在能源使用技术方面都处于世界先进水平。欧盟、日本、美国等国家推行低碳经济,主要的考虑是:降低对世界上主要产油国、煤炭大国的依赖,转向能源的高效使用与新能源,使得主要竞争对手失去制约他国的能源优势,从而减轻其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话语权。从这个角度分析,低碳经济将逐渐成为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利益博弈枢纽,这将对世界利益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

  《京都议定书》下的国际减排机制实际是一种标准之争,发达国家之间,主要是欧盟和美国之间争夺的是低碳经济发展标准、主导权,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争夺主要体现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方面。近10年来,欧盟扛着环境保护的旗帜,积极实施排放权交易计划,以实现欧盟在《京都议定书》中承诺的8%的减排目标。一方面,欧盟要与美国在温室气体减排国际合作规范上争夺主导权,以取得世界经济控制权,另一方面,也是欧盟内部为了应对全球低碳经济发展而进行的国内适应性安排。200511,欧盟正式启动了排放权交易体系,试图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促使欧洲企业参与温室气体的减排过程。尤其需要指出的是20081217,欧盟议会采纳了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使2012年之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保持连贯性,进一步加强和扩大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欧盟2020年前后的战略重心。

  作为对欧盟先动优势的回应,布什政府上台后,以不应免除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责任、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说法尚无科学依据等理由,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但与此同时,美国又向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提出了亚太清洁发展意向宣言,试图利用《京都议定书》对技术转让没有明确承诺这一“漏洞”来设计某种机制,强化自己的地位。说穿了,美国就是不爽由欧盟主导制定规则,而对《京都议定书》来了个“不理不睬”。时至今年,奥巴马政府表示将“建设性”地参与,而这种“建设性”参与的目的是要主导全球气候谈判,构建美国的“低碳经济”主导地位。2009626,美国众议院以219票对212票微弱多数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这是美国首个温室气体减排法案。该法案规定以2005年排放标准为基数,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减少17%,到2050年减少83%。法案同时规定,美国有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

  通过向低碳经济转变,美国意图摆脱对石油的严重依赖,削弱中东、俄罗斯、巴西等石油国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进一步压制高能耗的发展中大国,特别是中国与印度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美意图通过征收碳关税为其领先的新能源技术开辟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讲,低碳经济会成为发达国家的新经济增长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贸易依存度比较高的中国,将重新面临“悲惨增长”的贸易局面。

  但是,应该看到中国与美国、中国与欧盟进行合作的可能。在争夺低碳经济发展控制权方面,或者说是在涉及减排的国际谈判中,中国的原则和立场对欧盟与美国来说都有重要意义。哥本哈根会议临近,美国一直试图促成一个取代《京都议定书》的新协议,而这样的协议中须有发展中大国,并且要延长减排的期限。美国主张通过一种市场的机制来实现减排,而不是通过一种政治承诺减排数量及比例的方式。在这一点上,中国与美国的合作具有非常大的潜力。因为,中美两国同是能源消耗大国与温室气体排放大国,都面临着巨大的国际压力,中美两国的能耗占全球的35%,而中美两国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全球总排放量的40%。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与美国,还是与欧盟之间的谈判或合作,中国的一个基本原则应该贯彻始终并尽量争取更多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即: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从人均碳排放量的角度衡量中国应该承担的义务。这个原则不但对中国有利,也有利于非洲等其他人均排放很低的国家通过排放权额度交易获得世界上其他国家资金支持。

  欧美双雄争霸之际,作为美国的盟友,能源使用最有效率的国家,日本主张采用其他方法来减缓全球变暖的趋势。日本不仅支持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近年还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定具体的能源效率标准,不断地开发新科技,利用新能源。但是,其主要出发点还是其国内利益,并非出于一个发达国家的责任。日本虽然在碳排放控制上有一定的贡献,但是很难达到《京都议定书》的要求。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日本经济长期萧条,减排成本巨大,所造成的GDP下降是日本任何一个政党无法承担的。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在全球复杂的气候博弈局势中,“低碳经济”既是远景规划,也有具体行动,当然还不乏“别有用心”的概念炒作。

  低碳规则下的贸易新壁垒

  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发达国家一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把中国称作“Mr.NO”(说“不”先生)。如果西方发达国家“仗势欺人”,强加责任给发展中国家,我们当然要大声说“NO!”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应该在发展中进行减排,忽略减排的发展是“饮鸩止渴”。中国积极应对并尽可能影响国际规则还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低碳经济作为一个新的国际游戏规则,将是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最大挑战。低碳经济会在哪些方面、何种程度上影响中国?

  低碳经济的发展会演化出低碳标准,低碳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低碳消费与低碳生产。对于前者,主要涉及消费模式的选择。例如,倡导居民选择环保产品、购买低能耗的家电,等等。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低碳生产,即生产一件产品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当量。在主要发达国家的推动下,一旦这种低碳生产形成标准将会立即转变成为一种贸易保护手段。比如美国、欧洲等国以推行低碳经济为名,向中国征收“碳关税”,就是典型的以环保为名的新贸易保护政策。更进一步,低碳标准也可以变成非关税壁垒。例如,假设欧盟国家要求中国出口的冰箱,每台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当量不超过10吨,超过这个标准将拒绝进口中国的冰箱,此时中国的冰箱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中国冰箱企业只能采取“逆推”的方式,要求原材料、零部件的生产厂商提供低碳标准下的产品。这种市场“逆推”的结果无非有两种:一是出口受到大面积阻滞;二是在短时间内,由于基础产业(钢材等)不能很快适应低碳技术,冰箱企业只能通过进口发达国家低碳技术生产的原材料,然后再出口。

  “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对中国经济贸易的影响是根本性的,涉及我国出口、国际贸易分工的方方面面。特别是随着国际新能源与新技术的成熟并进入市场,这种趋势或许会变得更清楚。如,强制性的碳排放的成本指标会覆盖任何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乃至消费的各个环节。企业每增加一点消耗、一道工序、一段运程,都要受到排碳指标和成本的制约,这将使快速发展中的中国工业化进程面临全新的挑战。还有,开征碳排放税,美国已开了头,其他西方国家也是箭在弦上,这对目前还是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中国来说,其冲击力之大可以想象。考虑到目前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中国所面临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这个问题应该得到我们的高度重视。

  中国参与游戏需坚守底线

  应对低碳经济的挑战,中国应该做到内外兼修。对外,在坚持“区别但有共同责任”的原则基础上,积极准备具体的谈判标准与细节。对内,在不牺牲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发展低碳经济,将产业结构向适应低碳生产的方向转变。

  (一)在国际谈判中应坚持的立场与原则

  发达国家的历史排放直接导致了地球气温的升高,这是有科学根据并已经成为普遍共识的。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统计,大气中现存CO2排放中,约70%80%是由发达国家产生的。富裕国家在排放总量中占主要部分,从工业化时代开始所排放的每10CO 2中,约有7吨是发达国家排放的。可是,发达国家在向地球空间排放了上百年温室气体后,导致了一个预想的可怕后果,现在却强烈要求发展中国家与其共同承担历史责任。我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一方面衡量的是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责任问题,另一方面,这一原则下暗含的“现实”责任也不容忽视。更为重要的是对这一责任的现实评估:发达国家应该采取何种措施?何种程度的措施?其历史责任如何在未来排放中度量?也就是说,发达国家率先行动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案,关键是在何种程度上的率先行动。因此,发达国家历史排放的现实换算,即“新老划段”问题应该征得发展中国家的一致同意。目前,《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减排的基点是1990年的排放标准,那么相应的也应该制定发展中国家的减排基点。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起点应该是工业化结束后讨论的问题,共同“向后追溯”的方法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

  中国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一个基本的立场是:至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工业化结束后)保持作为卖方的地位。因为,根据我国的发展目标,到2050年才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这个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是以20世纪80年代的标准进行定位的。也就是说,即使到2050年中国签署强制性减排协议,中国已经做了相当的让步。

  此外,我们要坚持把排放配额分配作为谈判议题。国际上对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两大类观点,一类强调减排,另一类强调排放配额分配。在操作层面上,减排是以某年为基准,此后逐年减少排放量;排放配额则以某个时间段为单位,分配此时间段内各国可排放的额度,至于如何实现最终排放不超过此额度,则可由各国灵活掌握。谈判中,如果以“减排”作为谈判议题,并由此构建国际责任体系,就势必会掩盖各国历史排放与人均排放的巨大差异。只有把排放配额分配作为谈判议题,才能在公平正义的原则下,充分考虑历史和现实诸因素,才能体现“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和公平正义准则。

  (二)利用低碳经济发展实现区域合作,完成低碳标准下的产业重构

  我国积极应对低碳经济的国际挑战,还应该从区域经济合作的角度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以发展低碳经济为切入点,顺势利导,探讨如何利用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的技术与资金帮助西部欠发达能源大省进行产业升级。

  目前,学界在研究和探讨的是:可否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国内设立区域性强制减排规划,区域内企业需要遵循强制减排的原则,不足者从区域外企业购买以补偿其超额排放量。例如,在东部沿海地区先行出台强制减排方案,排放额度不足之区域内企业可自行向其他省市已进行减排的企业购买排放量。对中西部省市而言,这一制度安排将成为一种吸引产业进入,利用沿海发达城市工业资金、技术的一种巨大引力。对具有很大减排潜力的能源大省而言,减排带来的收益和吸引力也将使其成为低成本工业生产的基地。其发展结果是:在较低成本前提下,以发展低碳经济为突破口实现能源大省的战略转型与产业结构升级。当然,这不简单是一个学术探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政策制定与实施的问题。

  总之,发展低碳经济、科学减排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本身就是生产力。发展低碳经济并不要求否定现有经济发展模式与产业重点,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按国际上通行的低碳标准改造和升级相关产业,提高“碳产出效率”。

  基于目前国际上对低碳经济问题的谈判、博弈与协调框架,结合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这一基本事实,我们认为中国应对低碳经济的核心原则是:不能不减、不能多减、有目的地减、有步骤地减。减排是大势所趋,这是前提,不得不减。在现有的国际框架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发展高碳经济,认为基于比较优势可通过碳贸易发展高碳经济的想法无异于“缘木求鱼”。但也不能多减,原因是在国际谈判未能出现确定性结果之前,过多减排所形成的减排足迹不利于中国在日后正式谈判中获得更大的排放权额度。有目的地减、有步骤地减,要求我国政府和相应的政策规制机构控制减排的速度、减排产业的发展顺序等问题,同时做到在减中谈判,在谈判中减。此外,对于政府与政策制定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一些国家在低碳经济问题上的策略性,正确识别目前国内外关于低碳经济问题的诸多“噪音”。

  唐方方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家政策实验室主任。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是实验经济学、低碳经济与气候变化等。

  宗计川 博士,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实验经济学、环境经济学。

  “碳减排”的三种路线

  中国、美国和日欧代表当今“碳减排”的三种不同路线,中国强调“技术替代”,希望在碳减排、经济发展和化石能源比重降低(非碳能源的崛起)三者间寻找均衡路线。美国则希望用“碳排放税”来指导市场运作。日欧是强硬的“强硬减排目标”的代表,例如欧盟提出“2050年减排50%(包括发展中国家),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摄氏2度以内,发达国家在2050年前将减少废气排放80%”的目标。

  “低碳生活”的几个关键词

  “低碳生活”:可以理解为减低二氧化碳的排放,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生活方式。低碳生活代表着更健康、更自然、更安全,返璞归真地去进行人与自然的活动。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低碳生活”先是从国外兴起,如今,在我国一些大城市也渐成风潮,成为社会新时尚。

  “低碳生活”小组:在网上建立的与低碳生活有关的组织,他们积极推广“碳中和”的概念,研究可以为减碳做些什么,怎么做才能抵消自己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碳排放。

  CO2排放量查询计算器:一些可以计算个人排碳量的计算器(电脑软件)在网上日益火爆。你只要任意输入飞机飞行公里数、汽车耗油公升数以及用电度数,就可以简要地查出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然后屏幕还会提示你应该种上多少棵树才能够进行补偿。

  “低碳达人”:在全国的一些大中城市,低碳一族正在慢慢形成。“低碳达人”们追求一种简约的低碳生活方式,并且自己动手创造“减碳生活”。比如用废油自制肥皂,全面代替日用化学洗涤剂;吃素菜穿棉质衣服;少喝或基本不喝果汁等碳酸饮料;摒弃汽车而乘坐轨道交通等。

责任编辑:王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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