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百姓放心消费
2013-08-29 11:05:00  来源:《时事报告》2011年03期
 

  

     “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消费首次被置于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的首位,但我国的消费环境却成为制约扩大消费的“瓶颈”。三鹿奶粉事件、丰田汽车召回事回事件、美的紫砂煲、家乐福价格欺诈⋯⋯消费领域热点事件层出不穷。我们不禁要问:如何营造一个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让百姓放心地消费?

  “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促进消费环境改善的关键;同时,加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惩罚力度, 让消费者“有尊严”地消费,中国消费环境的改变令人期待。而随着消费主导型发展模式的建立,中国经济将进入全新的发展境界,百姓的生活品质也将得到大幅提升。

  

  不要让消费环境成为扩大消费的“瓶颈”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杨红灿

  消费是拉动经济的主要动力

  投资、消费、出口被喻为拉动GDP增长的“三驾马车”,但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同。投资每增加1%,可以拉动GDP0.2%;而居民消费每增加1%,可以拉动GDP0.8%,可见,消费的动力强劲。

  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过分依赖投资和出口,居民消费一直是中国经济中的一块短板,消费占GDP的比重只有三成多,远低于欧美国家70%的水平。消费的拉动作用相对较弱,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遇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消费率不高,使得经济增长不得不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投资和出口的强力拉动,形成恶性循环。

  2008年国际金融融危机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发达国家那边经济发生危机和衰退,我们这边工厂就要关闭,工人就要失业。所以中国经济增长的根本点,不应该放在外部需求。我们要扩大内需,扩大消费,让消费成为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动力。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出台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一系列力度空前的扩大内需的措施,消费拉动GDP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达到了4.6个百分点,贡献率达52.5%,比2008年提高了6.8个百分点,超过出口成为了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二大动力。2010,在一系列促消费政策的作用下,消费拉动经济增长3.9个百分点,贡献率达37.3%

  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消费第一次被置于经济增长拉动因素的“首位”,显示政府对于扩大内需尤其是提振消费的重视。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加强消费和扩大内需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有了具体部署。今年经济工作的任务之一是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而结构调整中首先便强调消费,扩大消费的重点目标是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提升消费意愿、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使居民“有更多钱可花”、“有钱更敢于花”、“有钱更方便花”。“十二五”期间,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为着力点,大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努力构建消费主导型发展模式,无疑会促使中国经济进入全新的发展境界,也是提升国民生活质量的目的所在。

  消费环境成为制约消费升级的“瓶颈”

  随着消费地位的提升,中国百姓的消费欲望和需求被“点燃”。人们在消费方面除了数量上的要求外,越来越注重消费的质量、便捷和安全,服务消费将成为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主要形式。如何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提上日程。

  然而,我国的消费环境却不容乐观。丰田汽车召回事件、肯德基“秒杀门”、美的紫砂煲、腾讯与360纷争、家乐福价格欺诈……2010年消费领域的热点事件层出不穷,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

  据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购置税优惠、以旧换新、汽车下乡、节能惠民产品补贴等多种鼓励消费政策叠加效应的作用下,2010年,我国汽车产销双双超过1800万辆,增幅同比超过32%,刷新全球汽车产销纪录 。在产销两旺的背后,是汽车投诉量的更快增长。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 14093件,同比增长51.1%,创历史新高。“十一五”期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投诉量从2006年的7761件快速增加到2010年的14093件,呈逐年增长趋势。在汽车投诉中,因汽车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占比55.5%。值得引起注意的是,2010年频频出现的汽车召回事件,一方面说明相关厂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所关切,另一方面也给汽车质量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此外,汽车投诉中,合同纠纷占比13.7%,一些汽车销售商将翻新车、事故车当作新车出售,涉嫌消费欺诈。

  2010年,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是汽车,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服务是航空运输。2010年投诉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服装鞋帽、移动电话、电信、食品和销售。投诉中质量问题高居榜首,占54.4%

  根据经济学的原理,影响消费的因素有很多。居民当前可支配的收入、对未来收入的预期、收入差距、物价变动等一系列宏观因素,自然会影响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意愿。但真正落到具体的消费行为中,一件商品是否货真价实,商家是否能做到童叟无欺,才是消费者更关心的问题。试想一下,如果垄断、欺诈等消费“潜规则”始终困扰着消费者,如果逛一个景点要买几次门票,一间房屋房屋 要返修几次,如何让消费者舒心?如果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盛行,食品、药品等商品的安全性无法得到保证,如何能让消费者安心?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却缺乏便捷畅通的维权通道,又如何能让消费者放心?

  完善“消法” 加大处罚 降低税费

  面对消费领域的诸多陷阱和虚假,如何让老百姓“有钱方便花、有钱放心花”?想要真正地扩大消费,拉动内需,首先就要有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要改善消费环境,首先需要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1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由于这部法律颁布的时间比较早,对许多新问题缺乏规定,对它的修改呼声越来越高,需要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最低赔偿金制度,规范网络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明确消费者维权组织的法律地位和经费来源等。现在我国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非过度,而是不够,所以这一精神需要在修改后的法律中贯穿始终。对此,中消协积极参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工作,组织翻译和编印《有关国家和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汇编》、《各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法规汇编》等资料,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做好理论和资料准备。

  其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要加强监督,加大处罚力度。 大处罚力度。大处罚力度。 大处罚力度。 大处罚力度。 如春节前后,家乐福、沃尔玛超市价格欺诈事件,涉案超市门店达19家,最后罚款总额950万元,罚款数目还是相对不高,对这些跨国公司不足威慑。同样是在华违法,2004年,朗讯公司因为商业贿赂被美商业贿赂被美 商业贿赂被美 商业贿赂被美 商业贿赂被美 商业贿赂被美 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罚款 250 万美元。2008 年,沃尔玛因所售电视未达标被美 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罚款 99.2万美元。

  第三,减少和降低各类税费,降低百姓的购物成本。一方面要降低个人税赋,提高百姓的收入水平,增加购买力;另一方面,要减少和降低各种商品的消费税和相关费用。如用100元买化妆品,就要交 14.53元的增值税、25.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建税,这些都给消费者增加了压力,应该取消。目前,国人海外“疯狂”购物的报道屡见报端,据美国商务部统计,平均每个中国游客在美国花费高达6000美元。但中国游客买回来的很多却是“中国制造”的产品。因为国外售价比国内还便宜,一条李维斯牛仔裤在美国的折扣店卖1530美元,也就100200元,但在国内的专卖店却至少要卖700元。造成这种奇怪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国内流通成本过高,商品历经重重运输关卡,外加各种乱罚款、乱收费,累加起来比国际运输路线还昂贵;商品无论进入商场还是超市,就面临着上架费、广告费、促销费、年节费、毛利补差、条码费等费用,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都被转嫁给了消费者。所以,有必要对我国的税费体系作综合的改革,唯如此,才能真正优化消费环境,消费对经济的拉动才能更好地发力。

责任编辑:王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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