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中的劳动权益如何保护
2013-05-17 15:01:00  来源:《时事报告 职教版》2012-2013学年02期
 

  企业以“实习”名义廉价使用中职学生,是否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案例2012 9 月,《中国之声》报道江苏等地安排大量大中专院校学生前往×××公司实习,该公司也就此作过回应称:实习生可以随时结束实习并离开工厂。但时隔不到一个月,中央台新闻热线又接到多位来自山东烟台的学生打来的电话,称从9 月起,烟台市多所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被安排进当地的××× 公司(烟台)科技园实习,其中部分学生还不满16 周岁。

  调查发现,这些学生在工厂里做普工,经常需要加班和上夜班。今年14 岁的小王,被安排在车间里做流水线和物流方面的工作。他说:“我做物流,帮他们拉货,现在夜班是从19 40 上到早晨的,早晨不定点,什么时候干完活什么时候下班,干不完活不让下班。”一次连续上夜班并加班后,小王感觉身体不舒服,第三次“旷工”,被厂方开除。

  评析:企业与职校的密切联系由来已久。职校学生的实习,是他们进入工作岗位的必备程序,也有益于完成从学校学习到职场就业的过渡。然而,一些企业使用中职学生进行所谓“顶岗实习”,实际上是廉价使用他们的劳动,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校生实习过程中,首先具有“学生”身份,受学校纪律的约束;但他们又具有“劳动者”身份,应受《劳动法》的保护。因此,为保障实习生的劳动权益,应将他们认定为特殊劳动者,对人数比例、实习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权利、劳动保护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其依法享有劳动者权利。此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使用学生实习单位的资质条件、劳动安全设施、实习岗位设定、实习报酬确定、工作时间规定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管,规范实习活动的开展。

  【有问有答】

  问   公司因为业务需要,准备招聘一些在校中专生实习。请问,实习生是否也适用《劳动合同法》?是否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工伤、医疗保险?这部分实习生如果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是否要进行工伤认定?公司是否要承担工伤待遇的支付责任?

  答   实习应当由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在实习协议中应当对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法律责任承担进行明确约定,同时实习内容应当与学生的教学要求一致。从法律角度说实习不同于就业,不是劳动法律关系,不适用《劳动法》。但要提醒用人单位不能以“实习”名义来规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发生纠纷时如学生劳动内容与教学要求不符,司法机关是会依《劳动法》对单位进行处罚的,造成学生受伤或损害,单位仍要参照《劳动法》的规定赔偿。

    我国对未成年工给予了哪些特殊的劳动保护?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8 条第2 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16 周岁未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具体来说,应采取的保护措施有:1. 企业招收已满16 周岁不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应根据本人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等因素,在工种上给予照顾;2. 在劳动时间上,未成年工每天工作不能超过8 小时;3. 不能让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有危险的劳动;4. 建立未成年工的登记和健康检查制度。

  企业如有违反,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改正,同时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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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学生顶岗实习每天不得超过8 小时

  2012 8 月,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自20131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接受学生实习实训的企业,应当开展实习实训前的安全培训,负责实习实训期间的劳动保护。根据《条例》,下列事项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训:(一)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岗位;(二)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三)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四)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岗位;(五)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学生每天顶岗实习不得超过8 小时,不得安排一年级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

  

责任编辑:王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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