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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发表时间:2020-06-08    来源:《时事报告》2020/04网站编辑:单良晨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李干杰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019年,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一)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全覆盖,完成散煤治理700多万户。23个省份的钢铁企业粗钢产能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公转铁”,2019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7.2%。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站点和劣质油品,1466个黑加油站点和644个柴油超标加油站被依法查处。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对重点行业按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推动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各类低碳试点示范。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取得重大突破。2019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城市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4%,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1.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1%。

  (二)着力推进碧水保卫战。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7.7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有力提升。推进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等工作。全面完成长江流域2.4万公里岸线、环渤海3600公里岸线及沿岸2公里区域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2019年,全国地表水优良(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整治专项行动,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29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2.45亿吨/日。加快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2.5万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重新核定各省(区、市)污染耕地治理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30个省份初步建立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同比减少40.4%。筛选确定深圳市等“11+5”个城市和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2019”。深化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405家企业完成“装、树、联”(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自动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从2020年开始公开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

  (四)大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勘界定标。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2017—2019年累计发现34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重点问题5740个,已完成整改3986个。稳步推进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命名表彰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五)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重大国家战略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开始实施,19省(区、市)“三线一单”编制形成初步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并持续调度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三本台账”,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启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汇集科技成果4000多项,累计推介先进污染治理技术1000余项。启动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对6个省(市)和2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共受理转办群众举报问题1.89万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等重点工作,启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严格依法依规监管,推动全国所有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2019年,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6.29万件,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

  (七)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举措。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组建7个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及其监测科研中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对8个试点省(市)24个重点行业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试点,排查梳理固定污染源企业7.6万余家。完成“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其中,空气站点从1436个增加至1734个,填平补齐城市站点。

  (八)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印发《关于加强“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基本做到全国“12369”环保举报按期办结。高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大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首次发布《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一期工程。

  (九)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长江保护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运用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对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39个城市和雄安新区大气治理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向长江沿线有关城市派驻专家团队进行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发布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推动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联合国气候变化马德里大会取得于我有利成果,积极筹备《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举办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在全国范围推动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

  近年来,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充分说明我们污染治理的方向和路子是正确的,积累的做法和经验是有效的,按照这个路子继续走下去,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好成效。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八个观”,即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为了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另一方面,依靠人民,将人民信访投诉作为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让老百姓成为帮手、同盟军,打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

  三是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党的领导,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都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管好环保,将“小环保”真正转变为“大环保”。

  四是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这有利于更好调动地方积极性,让环境治理措施更有针对性,使环境治理成效更加贴近老百姓,让人民群众有明显的获得感。

  五是坚持落实“六个做到”。做到稳中求进,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做到统筹兼顾,既追求生态环境效益,又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到综合施策,既发挥好行政、法治手段的约束作用,又发挥好市场、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做到两手发力,既抓宏观,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和统筹指导,又抓微观,通过强化监督等推动落实;做到点面结合,既整体推进,又力求重点突破;做到求真务实,既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攻坚克难夯实基础工作,确保攻坚战实效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六是坚持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机构、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准确把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的形势和总体要求

  当前,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经济发展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复杂严峻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犹如滚石上山,稍有放松可能就会出现反复,甚至前功尽弃。

  从国内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更多挑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深不透,对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高,推动绿色发展的能力不强、行动不实,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传统高耗能行业规模扩张较为明显,特别是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各方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红利的释放,各地许多停摆、蛰伏的产能和产品生产短时间内集中快速恢复性增长,将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较大压力,也加大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不确定性。

  生态环境治理仍然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和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和渠道单一等问题突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产业转型和污染治理等工程任务明显滞后,加之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用于治理项目投入、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等资金保障难度加大。

  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艰巨。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受气象条件影响更加明显。国家专门设立了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研究显示,气象条件对PM2.5浓度的影响,年际可达±10%,对个别城市可达±15%,月际可达±30%以上。2020年气象条件预测整体偏差,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的任务必须持续发力。水环境质量虽总体改善,但地区间不协调不平衡问题突出,少数地区劣Ⅴ类水体比例、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指标改善程度不高。湖北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的省份主要位于长江流域,完成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目标任务难度较大。近岸海域局部污染依然严重。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的目标面临很大挑战。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正经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环境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关联,对预期管理、政策实施带来影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全球化违背历史潮流,不仅不利于资源高效配置,还会对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造成负面影响。

  在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入决战决胜阶段、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社会上不时出现所谓的环保影响经济的负面舆情。对此,要有正确认识,进行积极引导。

  从主观愿望看,生态环境部门从来没有用停止发展的办法来保护生态环境的想法。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环保也不例外。发展和保护是一体的,离开保护的发展是“竭泽而渔”,离开发展的保护是“缘木求鱼”。

  从客观条件看,就完成当前环保目标任务而言,环保领域早就该干的事、能干的事、易干的事、外溢效应大的事还有很多。比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农村散煤治理实施“煤改电”和“煤改气”,有效拉动了消费和投资,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品质;治理“散乱污”企业,为环境绩效好的企业腾出市场,避免了“劣币驱逐良币”,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等。

  从实际结果看,生态环境保护并没有明显影响经济发展,被重点监管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增长表现相对而言是不错的。2019年,全国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包括粗钢等)冶炼和非金属矿物制品(包括水泥等)生产等三大行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9.2%、9.9%、8.9%,反而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出约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全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同比增长37.2%,远高于5.4%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环保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13%,节能环保产业也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面对机遇和挑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把握好以下总体要求。

  一是坚定信心,以奋斗姿态攻坚克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之所以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只要我们深入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就一定能够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推动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二是咬定目标,不偏不移稳扎稳打。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十三五”规划明确的9项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必须要确保完成,环境质量只能持续改善,不能倒退变差。同时,对于近岸海域优良水质、自然生态保护、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等其他指标也要力保如期实现目标。

  三是保持定力,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要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保持方向、决心和定力不动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之路。

  四是注重方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精准分析影响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流域区域、分行业企业、分污染源对症下药,实施精细化管理。要遵循客观规律,以科学方法、科研数据、科技成果为依据,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作用,切实提高环境治理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禁止“一刀切”,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化。

  五是实事求是,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把数据和情况搞真实,保持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拼劲,保持钉钉子、久久为功的韧劲,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用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气力,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围绕目标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口号环保”“形象环保”“虚假环保”,确保实现没有“水分”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六是增强忧患意识,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是生态环境领域的“黑天鹅”和“灰犀牛”,必须坚持底线思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安全保障。

    三、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2020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当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抓紧抓细抓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全力支撑保障。要坚决做到“两个100%”,即全国所有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要建立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强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要全力做好疫情地区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及时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同时,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各方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支持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各项举措,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狠抓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持续开展预警、约谈、问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扩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规模,深化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积极推动“公转铁”“公转水”。强化重点区域联合防治,进一步加大非重点区域治污力度。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减排措施。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继续推动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推进长江入河、渤海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基本消除长江流域和渤海主要入海河流劣Ⅴ类国控断面,启动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十三五”建制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安全利用工作,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控和修复试点。深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确保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防治。

  (五)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自然生态保护与监管。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加快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全国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继续开展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继续筹备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加快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在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启动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建设性推动《巴黎协定》实施细则遗留问题谈判,同时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与交流。

  (七)确保核与辐射安全。进一步强化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持续完善核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核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深化核电厂、研究堆与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监管。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建成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推动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保水平提升,推进历史遗留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治理。

  (八)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督察执法。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长江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继续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他重点领域,开展统筹强化监督工作。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推进引导企业环境守法。

  (九)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组织做好国家空气、地表水、海洋监测网络的并行衔接。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启动运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国际交流和履约能力建设。在资金、技术、人员、项目、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支持力度。

  (作者为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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