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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7 09:28:00  来源:《时事报告 大学生版》2013-2014学年02期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 王道勇

    在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三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中,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篇幅最长、字数最多、内容最全。《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精辟论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深刻阐释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思路,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勾画了改革时间表、路线图。稍加翻阅,人们就会被吸引住,因为无论你来自哪个行业从事哪种职业,都能够从中找到引起思想共鸣的改革思路,找到跟你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令人振奋的改革举措。其中,在我们大学生最关心的问题上,如找工作、户籍改革、工资、社保、住房、生育甚至养老等方面,《决定》描述了一幅令人心动的美好图景。

  一、就业创业:从独木桥到立交桥

  2013年年初,哈尔滨市招考457名有事业编制的环卫工人,结果7名研究生成功应聘上岗;年中,上海市招考城管执法人员,有从海外名校归国的硕士最终胜出;年底,国家公务员考试共有111.9万考生报名考试,平均每72个人竞争一个岗位,竞争最激烈的职位接近40001

  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想进入体制内,深层次折射出人们的“就业焦虑”。统计数据显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每年需要安置就业人口为2500万左右,但2012年仅安排了1266万人就业,这还是近年来最高数字。未来5年内我国每年高校毕业生都会维持在700万左右,可以预见的是,大学生就业压力将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

  因此,在就业创业方面,《决定》提出,要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重点,通过多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通过搭建新的桥梁,形成一个多方就业、四通八达的“立交桥”,使大学生就业创业之路更加宽广、平坦。具体来讲,《决定》提出了以下对策:

  对策之一:“创新”。结合产业升级等创造出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一方面要“扩容”,发展就业容量弹性最大的第三产业,继续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新型消费产业;鼓励对就业增长贡献大的民营经济发展,因为现在新增就业岗位的80%来自民营企业。另一方面要“扶持”,比如说,提升传统制造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新兴产业,如高端装备制造业、服务外包业等。另外,各级政府还要提供更多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公益岗位,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前来就业。对于长期在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大学生,国家会不断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的比例,事业单位招聘时也会优先予以考虑,让多付出的高校毕业生有更多实现人生理想的机会。

  对策之二:“创业”。即对于没有或者不想找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激励他们去自主创业。当前,我国大学生创业意愿高,但实际创业比例较低,2011年以来的两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率不超过2%,而创业成功率更低。其中,资金不足、技术和信息的匮乏,以及市场上存在不公平竞争等都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因此《决定》从三个方面着力来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一是“破歧视”,全力破除“拼爹”、户籍歧视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不公平制度障碍;二是“减负担”,在融资、税费等方面减轻创业大学生的负担,比如说,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支持各种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减免各类证照费、所得税和城市建设费,让大学生们轻装上阵;三是“输动力”,整合发展国家级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形成一个统一的帮扶体系,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实现自我价值。

  对策之三:“兜底”。那些暂时既没找到工作,又没有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也不用太着急,因为国家也会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从2013年应届毕业生起,国家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想找工作单位的,会及时得到用人信息;想创业的,政府会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暂时不能就业的,就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就业准备活动;对就业困难的,提供各种贴心的就业援助。总之,这个计划的目标是,力争使每一名想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之内实现就业,或者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去。

  二、户籍:除福利与强服务

  前段时间,个别网站上一些不法分子以80万元的天价叫卖所谓的北京户口。有的大学毕业生甚至说,自己重点不是在“找工作”,而是在“找户口”。由于我国城镇户籍附加了多达60项的各种福利,大城市户籍含金量很高,有户籍的是“一等公民”,没有户籍的成为事实上的“二等公民”。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3%,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但真正以户籍计算的城镇化率肯定低于这一水平。可以说,不断深化户口登记、迁移等全方面的系统改革是大势所趋。

  在大家最关心的户口问题上,《决定》确定了未来几年改革的基本思路,那就是坚持自愿、分类、因地制宜等原则,不同的城市采取不同的改革办法。具体来讲,落户镇和小城市,无论是对大学毕业生还是对一般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都没有任何限制;中等城市的落户限制会越来越少,绝大部分中等城市对大学生落户都不设门槛;大城市会规定一些落户条件,但对大部分高校毕业生来讲,这些条件基本都能满足,落户也不会太难;将来落户较难的还是特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决定》直接说了,未来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因为“北上广”这些城市的“城市病”越来越突出,譬如雾霾问题日趋严重等,无法再集聚和承载更多的人口了。总的来看,无论在哪类城市,我们都可以看到户籍制度改革有以下两个基本走向。

  一方面,剥离福利。2013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出台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将来全国所有人手里拿的社会保障卡都会统一,纳税人识别号也会在全国统一。《决定》进一步说,未来几年要对所有地区的基础养老金进行全国统筹,还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大保险制度,推进城乡“低保”的统筹发展,统筹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社区。可以说,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正走向均等化,大中城市户籍所附加的各项特殊福利正在减少,并最终会与户口完全脱钩。

  另一方面,强化服务。对于暂时无法得到本地城镇户口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国家规定各地要提供各种基本公共服务,只要在城市里常住,无论有没有本地城镇户口,就是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社会保障是全覆盖的。从2014年起,对常住而没有户籍的人口,全国将取消实行20多年的暂住证,统一改为居住证,弱化管理色彩,突出服务的功能。其实,从2010年起广东省就已经在全省给3000多万没有广东户籍的常住人口发了居住证,到现在为止,加载在居住证上的功能和优惠服务项目有20多项。有居住证的人,可以免费享受如就业培训、子女疫苗接种、婚前检查、老人体检等服务,另外还可以享受乘车优待、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等政策。从2012年底起,上海开始对居住证进行“积分制”管理,如果持有居住证A证和C证,在社会保险、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跟本地户籍居民就没有什么区别了。此外,北京、南京等不少城市也都开始探索对居住证进行“积分制”管理,强化服务功能,在没有户口和有户口这两个群体之间搭一个梯子,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符合入户条件,那么就可以沿着这个梯子爬上去,顺利地实现人生梦想。考虑到“北上广”这些特大城市毕竟承载能力有限,这种开口子、搭梯子的做法虽然有很多缺憾,让很多人无法成为户籍市民,但跟过去比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提供了入户希望,是短期内最可行的一种做法。

  三、收入:更合理更有序

  怎么让“钱袋子”鼓起来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财政收入、GDP的增速都很快,但居民收入的增速却一直较慢,因此有网民自嘲,“工资涨得像眉毛一样慢、物价涨得却像胡子一样快”。甚至有网民把苏东坡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进行了修改:“银子几时有?巴眼望青天,不知能涨多少,到手是何年?……人有妻儿老小,家需酱醋油盐,此事古难缠。但愿人长久,多加几吊钱!”

  以上虽然都是网民的戏谑之言,但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希望收入增长更快一些的迫切心情。目前,我国的收入分配还处于一种相对失衡的状态。首先是在初步分配中,GDP这块大蛋糕直接切给老百姓的就比较少,据统计,2011年中国劳动报酬占比为GDP35%,而西欧国家却达到了63%。糟糕的是,切给老百姓的这块蛋糕不仅份额较小,而且分配还不太均衡,有些人分得多些,有些人分得少。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20032012年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一直在0.470.49之间波动,说明收入差距明显过大。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12年的23倍。而且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收入差距也较大,结果很多人对自己的收入都不满意。

  为解决以上这些问题,《决定》提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通过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方面的共同努力,形成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使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一是“扶低”,让收入太低的人都能够持续不断地增收。最重要的措施就是适时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比如,经过几年的调整,2013年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400元,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则普遍达到1600元左右。国家还设了一个硬性指标: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必须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另外,国家还要不断强化社会救助的功能,织起一张针对最贫困群体的“防护网”。目前,我国城乡所有贫困人口都已经实现了“应保尽保”,有2100多万城镇人口享受城镇“低保”,有5300多万人在吃农村“低保”,还有500多万是农村“五保户”。而且国家明确规定,物价上涨多少,城乡低保水平也会随之上涨多少,这样就能保证贫困群体的生活水平不会出现“明涨实降”的现象。

  二是“扩中”,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中等收入的队伍中来。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努力实现经济增长速度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都达到7%的目标;到2020年时,我国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将比2010年翻一番,这里所讲的收入是在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的实际收入。国家还将继续深化工资制度改革,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方式不断给中等收入群体减负,通过多种金融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使中等收入者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扩中”是构建橄榄型收入格局的最重要的措施,可以预见,未来人们的工资增幅会明显加大,大多数人的钱袋子会鼓得更快一些,家底会更殷实一些。

  三是“调高”,即如果收入过高,国家就会进行调节。其中,《决定》着重强调要加大税收的调节力度。对于群众反映比较大的国企、金融机构高管天价年薪等问题进行严格管理约束,要在考虑高管们贡献的基础上,让他们的收入与贡献相对应,让老百姓觉得这个高工资给得值。而且对于各类高收入群体,将来要把他们所有的个人收入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如果高收入群体买的房子多,那么随着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持有房子的成本会不断加大。在资源税方面,扩大征收范围,让多消费资源的人承担更多的成本。另外,《决定》还提到要跟发达国家接轨,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四是“打非”,即加大打击非法收入力度。未来国家会不断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对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管,堵住获取非法收入的漏洞。对非法获利活动,如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以及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王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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